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2023年度户外广告设施拆除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严厉打击违法搭建户外广告设施行为,保障合作区人民“头顶上的安全”,进而提升合作区城市品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采购一家优质单位承担合作区2022-2023年度违规户外广告设施的拆除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承担合作区2022-2023年度违规户外广告设施的拆除服务。
2.服务要求:
(一)按照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拆除、清理合作区内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及其他要求完成的拆除服务。
(二)拆除完成后,应及时外运拆除产生的各种垃圾并进行场地清理。
(三)应按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求的拆除步骤及时间,制定专项方案,并严格按照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进行拆除。
(四)应对拆除现场搭设封闭围挡,并对拆除现场实施全面安全防护。
3.服务成果:完成采购人指定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工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付款方式:总费用不超过500,000.00元(伍拾万元整),具体结算以每月实际产生费用为准。服务单位每月制定拆除服务计划、明细表及费用预算,如需审计以审计结算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
8.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9.具有政府机关相同、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6月10日上午9:00至2022年6月1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9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2023年度户外广告设施拆除服务项目报价单(第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