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公安分局扣车场搬移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我分局自2019年正式挂牌成立后尚未建设成交警扣车场,目前借用大百汇科技园的闲置空地作为临时扣车场。为加快推进交警临时扣车场建设,经区相关单位核查后,拟租用鹅埠镇乾泰科技园部分场地建设交警临时扣车场,租期三年,预计于2022年7月下旬完成扣车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现根据区领导的工作要求和培勤局长的指示精神,拟将大百汇科技园临时扣车场内781辆暂扣车辆搬移至乾泰科技园临时扣车场内。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距离:新临时扣车场用地位于合作区鹅埠镇产业路乾泰工业园,以分局大门为基点,搬迁距离约为9公里(国道)请搬迁:挖机、推土机、汽车(船)204辆(艘)。
(2)搬迁内容:严重损坏大型货车1辆(无法行驶)、重型自卸货车(空车)4辆、重型自卸货车(需卸货)11辆、大型货车5辆、中小型货车36辆、轿车(含皮卡)96辆、挖机2辆、推土机1辆、船2艘、三轮农用车46辆。
(3)运载车辆、方式及内容(附表1):运载车辆使用75吨大型吊车、100吨大型吊车(吊装)、49吨加长平板拖挂货车、25吨中型拖车(拖移)、3/5吨小型平板拖车(吊拖)以及小型带夹拖车(拖移)。
2.服务要求:
(1)搬迁工期7天;
(2)确保车辆搬移作业期间和沿途车辆拖移安全;
(3)确保被搬移车辆不发生剐蹭等损坏情况。
3.服务成果:根据要求将大百汇临时扣车场内的暂扣车辆搬移至乾泰工业园临时扣车场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2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502334013@qq.com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办公大楼四楼421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55-8512752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关于扣车场暂扣车辆搬移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