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21年4月,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积极拓展蓝色发展空间,全面建设海洋强省。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0-2025年)》明确提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拓展蓝色经济空间。为推动海洋产业优化升级,助力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现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要求如下,该提纲将随着工作的深入,根据实际内容进行调整。
(1)分析研究与梳理总结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总体趋势,调研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和新机遇,形成对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拓展区的综合研判。
(2)立足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分析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优势和基础现状,深入剖析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
(3)基于前期研究基础上,结合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明确深汕特别合作区在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中的定位,形成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拓展区的愿景和蓝图。
(4)从海洋产业、科技、平台、政策等关键领域入手,提出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产业发展布局的重点策略,明确近期重点任务,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产业优势及发展布局策略。
(5)依据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对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定,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海岛开发利用现状研究,提出江牡岛、芒屿岛、鸡心石等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战略方向、总体思路和模式。
2.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应具备海洋经济研究经验,应由具备相关学术背景的专家(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牵头组成;
(2)服务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规定;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4)在服务期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
(5)须签订合同并附保密协议。
3.服务成果:
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深汕合作区海洋经济调研报告。
(2)深汕合作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
4.服务标准:
达到委托方所需要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约120天(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由甲方组织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7月28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fzgghczj_fzgh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行政办公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641450552
2.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