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公安分局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对合作区100家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安装、维护,主要用于辅助公安机关全面、及时、了解、掌握全区旅馆业登记入住旅客信息情况,追查追踪可疑犯罪人员,强化治安管理,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区100家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2.服务要求:
2.1、中标人必须建立统一的接障以及投诉远程服务管理平台,同时设立专线服务电话。
服务管理平台的职责有:
1、接收并记录所有事件的报障。
2、派发、解决事件或将事件升级请求二线支持。
3、通知从业单位事件状况。
4、接收从业单位的投诉、跟进从业单位的投诉事项,投诉事项要及时处理解决。
5、将从业单位的故障影响控制到最小,并确保恢复到正常服务水平。
6、对事件处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沟通与跟进,协助降低服务中断造成的影响的响应时间和解决时间。
7、协助经理助理监控所有的请求故障的执行情况,并确保及时关闭。
8、如有需要,对事件处理的最终从业单位回访。
9、其它沟通和协调的工作
在事件得到解决后,服务台应确保:有关用于解决事件的行动的信息是准确、易懂的;
对事件产生的根本原因进行归类;对从业单位口头同意的(最好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认可)事件解决方案和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
详细记录了事件控制阶段所有相关信息,比如:从业单位是否满意和满意度如何;处理事件所花费的时间;事件终止的日期和时间;事件的关闭,采用两级评价体系;被服务单位的计算机管理员;
负责服务管理的应用组项目经理,参考并抽样回访被服务的从业单位(特别是重大事件活动、重点区域、故障频繁发生区域)以及对服务评价低的服务单全部回访。
对服务评价采用多级评价分数,评价分数影响合同支付以及项目组人员绩效。
2.2、服务响应时间
中标人接到服务请求后,应立即作出响应,若通过电话或远程服务未能解决问题的,应及时提供上门服务,工作期间响应的时间5小时;非工作期间间接到报障后8小时内响应。若遇特殊情况,中标人应及时与采购人协商解决。
2.3、前台系统的升级和改版工作
如遇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对目前维护单位已安装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前台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数据信息传送模式的更换)或更换使用其它新的应用系统,中标人要按照用户的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对前台系统的升级改造或系统更换,工作主要包括对已装的管理信息系统前台主机操作系统以及前台应用软件的重装以及调试,对扫描仪、读卡器、采集屏等设备的调试,同时做好相应数据的备份和恢复。
2.4、建立日常维护档案
中标人必须规范管理相关维护记录,建立日常维护日志,并于签订合同后10日内建立专门日常维护档案,按用户的要求将维护日志以派出所划分区域。维护日志的内容包括服务单号、从业单位名称和地址、从业单位所属区域、所属派出所、服务请求、接报人、接报时间、从业单位联系人和电话、现场故障类别、故障排除时间、故障类别统计等情况。
2.5、其他日常维护
对从业单位前台系统应用软件出现的故障,中标人无法解决的,可请系统开发方协助解决,有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服务成果: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次需采购的维护服务期限为一年。
2.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0%,余下的合同款,在服务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提供该服务的场所数量结算。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通过发标方出具的服务评价对项目进行验收,如中标方违约,发标方有权不付项目尾款,严重者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8月1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5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502334013@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办公大楼四楼421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55-8512752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运维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