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疫情防控通信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推进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疫情防控三人小组及转运专班处置管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着力完善处置手段,大力推进“科技赋能,慧创未来”应用。推动加快实施“互联网+通信”行动,坚持现场处置和后台统筹“两条腿走路”方针,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处置实际情况,积极拓展非现场后台统筹手段及应用。结合现有的移动系统,通过采购通信服务项目,确保合作区疫情防控处置顺利进行。
(二)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项目类型 | 数量 | 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数据通讯流量套餐 | 10套 | 1、5G套餐≥每月50G国内流量+1000分钟国内通话时长; 2、总服务期限:2 年的4G/5G数据通讯流量; | |
2 | 动态名片 | 10套 | 1、拨打各类手机和三网运营用户均可显示 2、去电时企业信息在被叫屏幕弹屏显示,点击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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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2年8月10日--2024年8月9日
2.付款方式:按照履约合同进度比例,银行转账支付。
3.服务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按照履约服务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深汕发财函〔2021〕223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询价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9日期间,将报价单(详看附件)及服务方案(供应商自行制定方案)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yjzhzx@szss.gov.cn;
4.采购单位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应在公开询价期间浏览询价平台机构门户网站(http://www.sszbdl.com),在询价平台机构门户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19926551414
2.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3楼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通信服务和终端设备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