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书记信箱”模块系统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通过“光明模式”群众诉求服务平台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推广落地,有效实现深汕特别合作区群众诉求事项上报、受理、化解、确认、反馈等环节的“闭环”管理,推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努力做到“诉求服务在身边、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处理在基层”。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通过对深圳市深汕合作区群众诉求服务智慧指挥系统改造,部署嵌入“书记信箱”模块系统,群众可实现“书记信箱”类型的事件上报,区信访局对确定审核的“书记信箱”事件通过分拨至相应的职能单位处置,群众可实现对自己上报且已化解的“书记信箱”事件进行满意度评价。
2.服务要求:
货物名称 | 技术与功能要求 | |
1 | “书记在线”模块系统
| 1.1 支持前端采集移动端功能改造,提供包括系统首页、事件列表、审核分拨、评价、待办列表、受理/不受理功能。 |
1.2 支持大屏可视化系统改造,提供系统首页,可通过书记在线入口进行书记在线类型的事件上报,同时对该类事件标记“书记在线”功能。 | ||
1.3 支持后台管理系统改造,提供系统首页、综合搜索、在线图标、服务评价、自动评价、分拨、短信推送功能。 |
3.服务成果:
从而实现“书记信箱”事件的受理、化解、确认、反馈等环节的“闭环”管理。保障群众诉求服务办理工作机制,提升深汕特别合作区信访群诉事件“接诉即办”服务保障能力。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30 天(日历日)内交付项目建设内容。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 %项目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50 %项目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不少于3人的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8月16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2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zzxfww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钟声
联系方式:1382350566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