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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白名单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7 17:51:34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白名单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22年7月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全球疫情仍在持续发展,新冠病毒不断进化演变,奥密克戎变异株流行还是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疫情防控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点,我们也要基于病毒的新特点,持续动态优化各项防控措施,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更加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分秒必争的行动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深圳市委市政府精心部署了“白名单”“一把手”工程,由各区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统筹推动。根据政府治理“一网统管”要求,利用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从居住场所、工作(学习)单位、行业领域三个维度建立“白名单”工程,健全完善各类场所、各行业领域人员数据的采集、分析、更新、应用全过程管理机制,实现全市人口数据底数清、情况明、应用强,为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好精准人口数据保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深汕合作区白名单管理系统由白名单登记核查(企业/机构端)、白名单登记核查(政务端)、专项数据下发反馈和应用支撑服务四部分组成。

(1)白名单登记核查(企业/机构端)

白名单登记核查企业/机构端实现本企业/机构员工信息的自主登记(即“白名单”采集)和更新,主要功能包括企业/机构注册、企业/机构信息维护、白名单自主登记、白名单批量上传、白名单信息查询、白名单人员出勤管理、白名单出勤查询、白名单核酸统计等功能。白名单登记核查企业/机构端同时支持PC端与移动端。

(2)白名单登记核查(政务端)

白名单登记核查(政务端)实现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其纳管“白名单”的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情况的常态化监管,主要功能包括数据看板、登记企业/机构检索、纳管企业/机构查询、纳管企业/机构登记偏离率、纳管企业/机构核酸异常数据、风险场所出入名单、白名单台账等。

(3)专项数据下发反馈

专项数据下发反馈实现各业务部门临时、紧急专项数据下发反馈补全工作,主要功能包括专项任务创建、填报模板定义、专项数据上传、专项任务下发、专项任务列表、专项数据融合补全、专项数据反馈,以及专项任务台帐。

(4)系统应用支撑

系统应用支撑主要实现白名单数据融合补全服务、核酸比对服务、企业/机构社保比对服务、风险场所出入比对服务、核酸短信提醒服务,以及相关系统维护。

2.服务要求:

深汕合作区白名单管理系统需利用地理信息可视化、大数据分析以及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依托深汕合作区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和能力,全面融合统一归集的地理空间信息、企业库、社保库、人口库、核酸库、场所码、疫苗库、电子哨兵库,以及公安情报信息等防疫要素数据,建立深汕合作区“白名单”人员数据的采集、分析、更新、应用全过程管理机制,实现全区人口数据底数清、情况明、应用强,为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好精准人口数据保障。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1)实现“白名单”的多元化采集,构建准确鲜活的“白名单”数据库

通过个人自主申报、企业/机构批量申报,结合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方式,加快推进“白名单”采集和动态更新,构建鲜活准确的深汕合作区“白名单”数据库,为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好精准人口数据保障。

(2)实现“白名单”防疫风险的智慧核查

借助大数据处理技术,建立“白名单”的企业/机构社保比对、核酸比对、风险场所出入比对等防疫风险分析比对模型,对“白名单”实施7*24小时不间断的智慧核查,实现防疫风险的“一对一”提醒,异常情况的及时上报。

(3)实现“白名单”常态化管理

构建集采集、更新、核查、分析、预警和监管为一体的“白名单”管理功能,落实我区“白名单”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全力推进我区全面、精准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为疫情防控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决策辅助,助力提升科学精准防控水平。

(4)实现专项数据下发反馈工作的准确高效

建立专项数据填报表单可定制,下发流程可定义,填报进度可跟踪,填报工作有闭环的专项数据下发反馈的线上处理流程,支撑各类临时、紧急专项数据下发反馈工作的准确和高效开展。

3.服务成果:

建立深汕合作区“白名单”人员数据的采集、分析、更新、应用全过程管理机制,实现全区人口数据底数清、情况明、应用强,为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好精准人口数据保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

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初验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初验款;项目终验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5%作为终验款;余款在项目运维期结束后付清。(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2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zhaocai@ssscri.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
项目联系人:侯工
联系方式:1866666639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白名单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