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安全生产“明查暗访”行动采购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明查暗访”安全检查行动
(一)服务内容:
1. 辖区内在建工地等事故多发危险场所安全检查
2. 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检查
3.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
4. 辖区三防情况安全检查
5. “三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6. 电动车充电桩等危险场所安全检查
7. 政府办公楼场所安全检查
8. 保存视频,制作违法乱象警示教育资料片
(二)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文件等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工作方式 、方法,开展安全检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行动的方式,深入了解辖区各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现状。安全生产“明查暗访”行动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后期制作违法乱象警示教育资料片,把真实的安全生产现状呈现出来,让辖区内相关单位、企业得到警示,从而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狠抓落实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服务期限:2020年8月15日—2020年11月30日
(四)服务成果:提交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安全生产“明查暗访”行动成果报告,安全技术人员现场检查照片,制作明查暗访警示教育资料片。
(五)服务标准:
1. 辖区内在建工地等事故多发危险场所安全检查:根据建筑工地的行业特点,从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筑工人的劳动防护装备、危险作业的安全警示标志、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记录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检查,全方位的进行安全诊断,分析辖区在建工地等事故多发危险场所安全管理状况,并形成辖区在建工地“明察暗访”行动专项报告。
2. 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检查:根据道路交通领域特点,重点针对“两客一危”、货车、泥头车,重拳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车辆违法分包、客货运混装、废车及违规车改装车“病车”上路、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超员、酒驾、醉驾、逆行、冲红灯、占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分析辖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管理状况,并形成辖区道路交通领域“明察暗访”行动专项报告。
3.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行业特点,从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危险化学品的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措施、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装备、危险作业的安全警示标志以及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记录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检查,全方位的进行安全诊断,分析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并形成危险化学品企业“明察暗访”行动专项报告。
4. 辖区三防情况安全检查: 根据汛期三防要求,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实际情况,从三防物资、三防防护措施以及紧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物资的配备和维护、场所的指引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检查,全方位的进行安全诊断,分析地域三防情况的安全管理现状,并形成辖区三防“明察暗访”行动专项报告。
5. “三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辖区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等“三小”场所,从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两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全方位的进行安全诊断,分析辖区“三小”场所安全管理现状,并形成辖区“三小”场所“明察暗访”行动专项报告。
6. 电动车充电桩等危险场所安全检查:按照电动车充电桩建设标准进行综合检查,分析辖区电动车充电站安全管理现状,并形成辖区电动车充电站“明察暗访”行动专项报告。
7. 政府办公楼场所安全检查: 根据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等安全检查要求,准备相应检查检测设备,包括热红外检测仪、烟感温感触发装置(烟枪/温枪)、接地电阻检测仪、漏电开关检测仪等,对政府办公楼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控制系统、手动报警装置、消防疏散标志、低压配电装置、电气敷设安装、电气接地系统、漏电开关装置等。根据安全检查结果,形成安全检查报告。
8. 保存视频,制作违法乱象警示教育资料片: 在“明察暗访”行动过程中,需全程录像,保存相关视频,并由专业的视频制作单位制作违法乱象警示教育资料片。着重体现安全生产“明察暗访”行动对象的违法乱象现状,直观展示安全管理现状,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办公室关于2018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31上午9:00日至2020年8月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ssqyjgl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6. 供应商需报送安全生产“明查暗访”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及详细服务内容报价单。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邹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62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