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村集体资产清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的通知》的要求,开展2023年度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项目,对全区各行政村、村民小组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等进行清查,清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村集体资产情况。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开展深汕合作区247个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等进行清查,提供财会、审计等服务,主要包括:
(1)清查集体资产。就村集体资产变动情况进行清查核实,按照广东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http:3z.gdagri.gov.cn)的报表形式,形成数据台账,并将结果在平台内更新。
(2)清查集体合同。对村集体资产各类型交易的合同进项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及履约情况审查,并分类登记形成报表。
(3)规范核准清查数据。辅助村集体对异常数据进行清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账实不符、账款不符、账证不符情况;对资产中的盘盈、盘亏、报废或损毁的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历史遗留的债券债务按照程序进行核销,防止存在“影子资产”。
(4)出具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以村委会为单位出具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2.服务要求:工作扎实,不弄虚作假,在各村开展工作时要积极配合村“两委”的相关工作,在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问题解决要及时、依法合规。
3.服务成果:辅助各村、组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具有税务行政部门颁发的A级纳税信用级别。
8.近两年在广东省内独立承担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或自查清查相关项目。
9.项目单位同时具有高级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9月9日上午9:00至2022年9月1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nynchyyyj_jtjj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15014364889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