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引导领导干部切实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努力推动我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拟在我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主题知识竞赛活动,包括整理竞赛知识库、设计发放线上竞赛问卷、开展线上或现场抢答等活动,广泛发动区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区直管企业、四镇公职人员参与。
(2)提供宣传物料,包括主题横幅、海报、《信访工作条例》读本和活动纪念品等。
2.服务要求
乙方需按甲方的时间及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3.服务成果
活动策划、设计、执行达到甲方满意效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个月,具体以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4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违约金中标之后双方详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1月1日上午9:00至2022年11月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fghxc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楼
项目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15074398821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