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解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卡位不足、布局受限、光线不足等问题,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公效率,保障工作常态化开展,我局拟对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场地(即城市综合服务厅4楼403办公室)进行改造。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1)拆除窗口设施;(2)将等候沙发、客户座椅、窗口办公桌椅等相关固定资产转移至其他地方存放;(3)增设12个办公卡位、8个密码档案柜、2个储物架及20个筒灯。
2.服务要求:工期控制在一个月内,包含方案设计、现场施工、货物采购安装等。
3.服务成果:出具改造方案并执行,通过改造满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常办公需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1)产品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免费保修期1年,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2)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1月7日上午9:00至2022年11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1174791657@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综合服务厅四楼403室
项目联系人:钟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34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