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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强安号”运营管理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7 11:11:03

一、采购项目名称:“强安号”运营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开发建设的“学习强安”平台立足于“防”,着眼于“人”,依托400余万用户资源,利用多维度平台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安全文化产品产出及安全资源精准推送。目前,“学习强安”平台已成为安全宣教培训信息化的品牌产品,居民获取科普知识的重要渠道,“四类人员”考核的官方渠道,企业内部培训的便捷工具,全市线上安全活动的集中平台。做好“强安号”内容运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区居民安全意识,支撑应急管理社会动员能力提升,为城市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组建专门的采编团队。采编团队需配备经验丰富的新闻采写、审稿、美编、校对、后台运维、技术支持等工作人员,负责“强安号”所需推送的相关新闻信息宣传报道,提供优质的强安号运营维护及宣传推广服务,在完成日常新闻信息采编工作的同时,发挥自身媒体资源优势,提升账号美誉度、关注度、知名度。

(2)强安号的常态维护。按要求确保推送节奏、频次及时间,每个工作日推送不少于2条;围绕局重点业务工作,做好年度、季度、月度及每日选题规划,确保推送内容符合意识形态、法律法规、保密制度等工作规定;做好日常用户管理、月度内容分析和季度数据分析。

(3)创新主题日和重要节点宣传形式。结合当前的媒体发展形势,善于运用新兴的媒体元素,创新形式推出手绘漫画长图、视频音频、直播等产品,制作生动高质量的传播精品,扩大账号的影响力和辐射面,保障关注人数的稳定增长。

2.服务要求

(1)文章、信息和平台的运营不能触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出现违法和违规的内容,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文章和信息以及平台的运营不能出现拷贝其他设计人员的情况,如果出现抄袭情况,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人员要求

项目团队派驻至少1名采编人员在合同期内驻区工作,以便跟进合作区最新动态。驻区采编人员需具备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一定的适应能力,能够胜任宣传活动策划、舆情处置及新闻通稿采编等工作任务;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一定的新闻敏锐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按照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4.服务成果:

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为期一年。

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合同总额的60%的首款,如采购人延迟付款,验收时间相应往后延迟。中标供应商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合同总额的40%尾款。(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1月8日上午9:00至2022年11月1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和培训工作方案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fghxc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352778386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强安号”运营管理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