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程渣土和河道底泥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处置课题研究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是深圳市目前唯一全区域开发的先行示范区,交通、产业、住宅、教育、水务等大型基础设施均在大规模规划建设,期间,必将产生大量的工程渣土和河道底泥。根据初步调研,深汕特别合作区已有渣土资源化的实践工作,但存在底数不清、规划不明和技术不高等问题,急需系统统筹、技术升级和产业上规模,以及科学评估本行业减碳目标和考核“双碳”目标的实施情况。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开展工程渣土、河道底泥(含水库泥沙淤积)存量调查和估算。开展政策研究,探索特许经营等模式,工程渣土与河道底泥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处置的对策建议。预测评估工程渣土与河道底泥资源化利用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减碳效果。编制工程渣土与河道底泥资源化利用指南大纲(含政策管理、技术两部分)。
2.服务要求:摸清深汕特别合作区工程渣土、河道底泥存量,为开展资源化利用提供基础资料。提出适合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工程渣土河道底泥一体化处置工艺及资源化利用政策建议。从工程渣土、河道底泥产生源头分析,到对应的处理措施与技术,再到管理制度提出全过程的政策建议。评估工程渣土、河道底泥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减碳处理效果,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无废城市典范项目奠定基础。
3.服务成果:调研报告(含情况分析、调研结果评价、减碳效果分析、对策建议、深汕特别合作区工程渣土河道底泥一体化处置资源化利用指南大纲等)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期限为五个月。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款的30%;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款的70%;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全部最终成果后,甲方支付合同款尾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专家评审会审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可以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2022年11月2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办:1500975117@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15580914154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