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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度“一网通办”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5 16:28:33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度“一网通办”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持续提高市民和企业办事便利度,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技术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完成不少于25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上线

1)业务梳理

① 事项梳理:根据深汕合作区政务服务事项上线情况,结合事项办理需求,进行事项梳理,最终形成“一件事”目录清单;

② 材料梳理:依据“一件事”目录清单,以单个事项为单位进行材料梳理,确认“一件事”所需材料,最终形成“一件事”材料清单;

③ 新表单制作:对于应用旧表单的关联事项,若存在市统一制作的新表单按照市统一新表单进行替换,若不存在市统一制作的新表单,完成业务表单绘制需求确认、表单设计和绘制、打印模板管理、表单发布、表单测试联调、表单确认、表单上线等;

④ 信息确认核实:针对梳理后的“一件事”事项清单、材料清单、申请表单与涉及部门进行确认、核实。

2)一件事配置及测试联调

通过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一件事”事项管理系统,全面完成表单、材料配置和测试联调。

3)“一件事”上线

完成“一件事”事项上线,并结合深圳市要求协助在广东政务网等渠道发布。

4)办事指南编制

围绕一件事的实际办理情况,借助深圳市一件事事项管理系统进行“一件事”办事指南编制。

(2)完成“i深圳”“粤商通”“粤省事”每个平台接入可网办事项数量不低于132个。

新表单制作:对于使用旧表单的事项,若存在市统一制作的新表单按照市统一新表单进行替换,若不存在市统一制作的新表单,完成新表单的设计和绘制、打印模板管理、表单发布、表单测试联调、表单确认、表单上线等

通过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表单自定义代码及前端h5渲染和逻辑优化,进行在线申办及用户体验优化。分别根据“i深圳”、“粤商通”、“粤省事”的接入规范,实现用户登录、事项申办条件自检、表单填写、附件上传和申办确认功能,并且申办成功的数据能够自动流转至深圳市一窗受理系统。

2.服务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在项目实施期间,安排不少于1名具有三年以上项目实施经验的项目经理驻场实施,并组建专门的项目组按照甲方要求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组织、管理、进度、验收计划,以及风险控制、质量控制等方案,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在项目最终验收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调换项目经理。

3.服务成果:

1)完成至少25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上线,并结合深圳市要求辅助在广东政务网等渠道发布。

(2)完成至少132个事项“条件自检、表单填写、附件上传和申办确认”等功能,并正式上线到“粤商通”APP,实现在“粤商通”APP中的在线申办功能。

(3)完成至少132个事项“条件自检、表单填写、附件上传和申办确认”等功能,并正式上线到“粤省事”APP,实现在“粤省事”APP中的在线申办功能。

(4)完成至少132个事项“条件自检、表单填写、附件上传和申办确认”等功能,并正式上线到“i深圳”APP,实现在“i深圳”APP中的在线申办功能。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期限为准,服务期结束后提供1年免费技术支持。

2.付款方式:

按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及拨款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3.验收标准:

1.符合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i深圳”“粤省事”“粤商通”平台事项管理等规范要求;

2.满足全流程业务办理需求;

3.提供25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新增、132个事项接入“粤商通”,132个事项接入“粤省事”,132个事项接入“i深圳”的《测试报告》、《验收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1月28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zjzx@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层
项目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1813885513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度“一网通办”技术服务项目报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