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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深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评估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6 14:41:35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评估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落实国家、省、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对深汕特别合作区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的方法和路径,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对照各专项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通过查看资料的方式,系统评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个专题、9 个专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提出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相关改进提升的对策建议。 

2.服务要求:

(1)项目公司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项目团队不少于5人,需均为乙方正式员工,其中团队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3)项目组成员应能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收集相关信息资料。

(4)项目开展过程中收集的资料和数据均应保密,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传播泄密。

3.服务成果:《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评估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0天内。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交等额有效发票后,甲方凭乙方提交的等额有效发票支付项目费用。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验收方式:项目成果经采购方验收通过后,由采购方指定人员在项目验收表或类似文件上签字确认。

(2)违约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提供的项目成果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无偿采取补救措施或重新开展项目,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项目价款总额每日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迟延交付合格的项目成果的,应按项目价款总额每日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之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守约方应获赔偿范围亦应当包括因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出具保函的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供应商具备承接政府委托安全生产相关项目经验,由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牵头组成。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规定,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2月8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1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和项目实施方案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fghxc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楼

项目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15074398821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深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评估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