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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坑水库及其配套输水工程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8 11:26:40

一、采购项目名称:北坑水库及其配套输水工程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北坑水库及其配套输水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北坑水库”)属区重点民生项目,项目建成有利于解决我区工程性缺水问题,对促进本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初步匡算北坑水库土地整备项目涉及土地面积约1260909.25平方米,涉及房屋数量约15栋,建筑总面积约为3360.29平方米。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协助甲方对被征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权属核查、现状调查等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协助甲方编制补偿安置方案。

(2)协助甲方开展文书送达工作,解答被补偿对象的疑问。制作补偿安置协议书及补偿工作过程中所需的其他合同范本;参与补偿谈判及协商工作,协助甲方实施签约、交房、补偿资金支付及产权注销。进行个案及疑难问题研究和处理。为有产权纠纷、产权限制、租赁纠纷、抵押等情况的补偿对象提供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

(3)协助甲方制定安置房分配方案,审查被补偿对象获得安置房的资格,协助起草安置房分配环节的相关法律文书、安置房的办证等相关问题。

(4)协助甲方及信访部门做好信访答复及处理工作。完成甲方交办的本项目其他相关法律事项。

2.服务要求:

(1)乙方需派遣1名执业律师(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且具有三年以上征拆业务领城(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更新或棚户区改造或土地整备等工作经验)和一名助理律师(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派驻至深汕合作区赤石镇指定地点办公,且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甲方制定的土地整备工作任务。乙方不得随意更改人员,如未经甲方允许而随意更改,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委托合同。

(2)乙方出具的法律意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合作区相关规定。因乙方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的相应调整而造成的工作量增加或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有义务对服务成果进行验收并支付相应合同款。

3.服务成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验收完成截止。

2.付款方式:根据项目进度分三期付款:

(1)第一期:预付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支付合同暂定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第二期:进度款。被征收土地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0天内完成,支付合同暂定价的50%作为进度款。

(3)第三期:尾款。被征收土地房屋征收全部完成之日起10天内,支付合同暂定价的20%作为三期进度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国家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相关扫描件,原件备查)

3.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资质的人员。(提供相关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2月09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15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359302367@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赤石村
项目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1313837506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北坑水库及其配套输水工程法律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