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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16:43:12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根据《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为提高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及森林火灾事故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检验应急预案中有效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相关部门修订应急预案提供参考和依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提高应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妥善处置事故的能力。为此,深汕特别合作区特开展2023年度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三防、应急管理相关共三场应急演练(具体以采购方需求为准)。

2.服务要求:

(1)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方案脚本,并开展桌面推演实地演练盲演等工作内容。演练方案中,响应级别至少到达Ⅳ级响应及全区各有关部门要进行应急响应启动参与救援;

(2)负责演练场地的搭建、会场布置、通讯器材报账、视频调度转播等工作;

(3)负责演练活动全程拍摄,并制作演练视频档案;

(4)负责演练活动的签到工作,并制作演练签到档案;

(5)根据演练情况对演练工作进行演练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服务成果:降低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及森林火灾事故等突发灾害的后果,规范我区各项事故应急救援程序,提高其应急救援响应速度和水平,预防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的1年内。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支付50%,项目完成验收后支付50%,对公转账。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不少于3人的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月11日上午9:00至2023年1月1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yjzhycz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一栋103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50294098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度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