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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四镇校园消毒、消杀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8 16:56:43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四镇校园消毒、消杀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范围):合作区四镇校园消毒消杀(约十万平方米,消杀消毒液、设备由消毒公司提供,并按校方要求实施),对学校的教学楼(含教室、功能室、办公室走廊),食堂、校园内绿化带等蚊虫消杀。

(二)服务要求:为了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扩散,保障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确保师生返校复学期间的良好环境,营造健康安全的校园学习环境,从而提高校园公共卫生状况等级,根据需要对整个规定校园重点区域实行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消杀、消毒。(三)服务期限: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10月11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有应急消杀经验者优先。水痘、风疹、结核、新冠肺炎等传染病消毒防治及臭虫、蟑螂、老鼠等虫媒传染病消杀防治经验者优先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1. 现场踏勘不得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2. 相关资质: 深圳市病媒生物防治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书B级(附: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颁发的)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8月31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局办:ssggsy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二栋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方式:0755-2210100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深汕特别合作区四镇校园消毒、消杀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