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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关于采购疫情防控物资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8 17:58:34

一、采购项目名称:关于采购疫情防控物资的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未雨绸缪,我局拟采购一批疫情防控物资。

(二)项目技术要求:

1.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N95医用防护口罩

400

拒绝进口

2

体温计(水银)

400

拒绝进口

3

防护服

400

拒绝进口

4

抗原检测试剂

400

拒绝进口

5

消毒酒精

400

拒绝进口

6

连花清瘟胶囊

400

拒绝进口

7

布洛芬缓释胶囊

400

拒绝进口

8

板蓝根颗粒

400

拒绝进口

9

小柴胡颗粒

400

拒绝进口

10

蒙脱石散

400

拒绝进口

11

肠炎宁

400

拒绝进口

12

感冒灵颗粒

400

拒绝进口

13

复方氨酚烷胺片

400

拒绝进口

14

布洛芬混悬液/美林(儿童)

400

拒绝进口

15

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泰诺(儿童)

400

拒绝进口

16

阿兹夫定片

80

拒绝进口

17

川贝枇杷露

400

拒绝进口

2. 货物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1

N95医用防护口罩

20只装

2

体温计(水银)

1个

3

防护服

1套

4

抗原检测试剂

25人份

5

消毒酒精

500ml/瓶

6

连花清瘟胶囊

0.35g*24粒

7

布洛芬缓释胶囊

0.3g*14粒

8

板蓝根颗粒

10g/20袋

9

小柴胡颗粒

6袋

10

蒙脱石散

3g*10袋

11

肠炎宁

0.3g*48片

12

感冒灵颗粒

10g*14袋

13

复方氨酚烷胺片

12片/板

14

布洛芬混悬液/美林(儿童)

30ml:0.6g*35ml

15

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泰诺(儿童)

15ml:1.5g*15ml

16

阿兹夫定片

1mg*35s

17

川贝枇杷露

200ml装

(三)项目商务要求: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

货品退换、

补发服务

在签收后5日内,一旦发生质量、数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予以更换或补发。

(二)其他商务要求

1

关于交货

1.1交货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1.2投标人必须承担货品运输至交货地点,提供验收清单,摆放至指定区域的义务。

1.3签订合同后 15 天(日历日)内交货。

2

关于验收

2.1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3

关于违约

3.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3.2中标人逾期交货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4

关于付款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4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组织科:zzrsjzzk2021@163.com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方式:18925094509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关于采购疫情防控物资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