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1.组成法律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为我区不动产登记事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对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培训,代理不动产登记相关诉讼案件等。
2.指派驻点法律服务人员1名,驻点地址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按照甲方上下班时间办公,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工作量增大时,其他团队成员可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3.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有关不动产登记事务的法律服务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机构及机构所属法律服务人员近3年未有处罚记录,项目负责人需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擅长解决重大疑难案件。驻点法律服务人员要求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证,具有3年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熟悉政府部门内部工作制度和流程。
2.甲方可随时与乙方服务小组成员联系,乙方需及时且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在驻点法律服务过程中,如甲方出现重大问题或专门事项,服务机构必须及时派服务团队人员现场协助解决。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初定为1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四)服务成果
提交年度法律服务工作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15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2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355338953@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询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陈晓
联系方式:1760301907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2023年度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