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OA系统功能提升服务(三期)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电子政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0A系统)于2017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已使用6年。现有OA系统以公文流转为核心,主要包括公文管理、会议管理、政务安排、辅助管理(含短信平台、个人设置、通知公告、通讯录)等功能模块。为满足我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背景下各单位急剧增长的办文业务需求,本次拟针对OA系统公文办理模块开展提升改造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详见OA系统功能提升服务(三期)项目方案(附件1)。
2.服务要求:报价人需满足OA系统功能提升服务项目所需的各项资质及技术要求,并负责OA系统改造调试至正常稳定上线使用。
3.服务成果:完成本期改造涉及的所有工作,并按照项目验收标准提供相关验收材料(需求分析、系统设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自测报告等)。
4.服务期限:12个月。
(三)项目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按照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合同签订后,付款50%;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OA系统功能提升服务工作,上线试运行两个月并完成终验工作后,付款至90%;余款在自验收完成之日起1年后的一个月内支付。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由甲方会同乙方组织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附件2)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hzqzhb@126.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0755—2210031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2:深汕特别合作区OA系统功能提升服务(三期)项目报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