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青年林”植树活动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全面推进《中共深圳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的意见》的各项工作,落实市植树活动总体安排,在上级团组织的部署下,共青团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开展“青年林”植树活动,为建设绿美广东生态贡献共青团力量。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植树活动的筹备、实施等各项要求。
2.服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认真组织活动,包括前期筹备、现场组织执行等工作。
3.服务成果:整套的策划执行方案、完整的设计和场地规划图。协助甲方对深圳“青年林”的种植地点进行选址。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之内。
2.付款方式:按照甲方的要求圆满的完成各项任务,并提交完活动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后,30天内完成付款,具体视情况而定。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经双方协商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仅作为甲方参考使用,最终采购方式由甲方采购小组负责解释,及未经事宜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zzrsjrck307@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755-2210059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