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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合作区2020-2021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四镇)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4 11:15:22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合作区2020-2021年度四镇(含中心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区级、涉及四镇(含中心区)

1.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就采购人(涉及四镇)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采购人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采购人(涉及四镇)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采购人(涉及四镇)的尚未形成的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4.参与采购人下辖四镇重大历史遗留问题、重大诉讼案件、信访案件的研究,对公共事件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重大、维稳事件,经采购人指派应当到场协助处理。

5.协助审查采购人(涉及四镇)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6.根据委托代理参加采购人(涉及四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

7.协助采购人为四镇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提供的法律帮助;协助采购人为四镇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8.为采购人创立村民“说事评理”活动提供法律帮助。

9.根据采购人需要,对四镇行政人员每年不低于2次法律方面业务培训,协助采购人面向四镇每年开展不低于2场法治宣传活动,解答工作人员及群众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

10.负责收集、整理与采购人(涉及四镇)其职能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提供评价、分析意见或建议。

11.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协助村镇常规法律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提供的法律服务如涉及重大投融资事项、重大资产处置、股票发行与上市、立法项目、法治创新、金融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等需要律师全过程参与、提供全面法律意见,且工作量大、情况复杂、难度较大、投入时间精力多的,或为采购人代理诉讼和仲裁案件,服务周期相对较长,责任较为重大的事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为专项法律服务,不计入常规法律顾问的日常服务范围。

2.每年法律审查工作约150件。

3.委托代理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约12件,超额可作为专项法律服务。

4.服务团队需组建专业的法律团队提供服务,其中团队负责人(1人)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15年,团队主办律师(4人)职业年限不少于3年,团队成员总数不少于10人。服务团队成员须均为实际服务提供人,禁止挂名不参与实际服务的不诚信行为。

5.服务团队在合同期内需指派不少于1名主办律师和4名律师助理(已取得法学类专业的学位及法律职业资格A证)作为常驻人员于采购人处(或合作区)办公。常驻人员可实行AB角间轮换。

驻点主办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身体健康。

其他驻点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身体健康。

6.参考《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服务团队派员到每个村(社区、行政村共约39个)每月累计不低于8小时开展服务,零距离为村(居)委会和村(居)民提供包括解答村(居)委会及村(居)民群众的关于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各类法律咨询、依法为他们提供意见和建议;协助村(居)委会审查和修改土地承包租赁、征地拆迁补偿、农田设施改造等各类合同及村(居)委会工作章程等法律文书;对村(居)民开展打击违法建筑、预防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协助村(社区)困难群众申请和办理法律援助、协助村(居)委会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

7.服务团队出具法律意见原则上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法律意见应由执业律师出具;涉及重大、疑难的法律问题的法律意见,应由团队主办执业律师出具;必要时,应采购人要求,列席相关会议及现场提出意见;遇到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团队需专题研究讨论,并需要推迟服务时限的,应提前通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法律意见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审查法律意见、降低风险措施及其他合理、合法性建议。

8.服务团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服务内容约定的法律服务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的合理、合法的利益,涉及利益冲突及回避的,应当遵循职业要求及道德,充分维护采购人利益。

9.服务团队对其获知的采购人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严禁将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0.服务团队对采购人的法律事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终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如经采购人员验收,服务质量优秀,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合同期限,双方续签服务合同,但最长不超过3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最近三年参与的各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不存在履约评价不合格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未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机构查询)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指同一城市范围内,存在股权关系的总所、分所、联营所)。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制作明细报价书,格式自定。

3.律所情况说明书,须含律所简介、律所相关资质、律所业务介绍及成果案例图片等其他有关内容。

4.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相关资质材料。

5.供应方报价供采购方市场摸底使用,不作为正式的采购方式。

6.符合资格的供应方应当在2020年 9 7日至2020年 9 11日期间将相关材料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司法科:dzb_sfk@szss.gov.cn

7.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9 7上午9:00起,至2020年 9 11 下午6:00止。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8.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9.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755-2210027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合作区2020-2021年度四镇(含中心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