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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i深圳”区级服务 门户(一期)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7 10:51:14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i深圳”区级服务门户(一期)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范围)

 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已经初步实现“一门式”、“一窗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新模式,因而现阶段的政务服务宣传推广尤为重要,需要结合我区现状,依托“i深圳”移动端,接入“深汕网”、“深汕视点”等官方渠道的信息资源,打造轻量化、便捷化的区级服务门户,向合作区的居民和企业提供主动、精准、整体式、智能化政务服务,对外发布党政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等。本次项目优先开展信息宣传、公共服务等相关内容建设。主要内容如下:

1. LOGO设计

 按照“i深圳”APP接入要求,进行区级服务门户LOGO及简洁文字介绍设计,用于“i深圳”APP区级服务入口页展示,要求提供不少于3个可供选择的LOGO案例。

    2.横幅设计

    以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理念、发展规划、人文特色等为出发点,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主要的标志性建筑或人文景观等制作区级服务门户首页横幅,要求提供不少于3个可供选择的横幅案例。

    3.栏目及专题规划

    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网”、“深汕视点”等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资源,整体规划区级服务门户各栏目及专题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 开栏

走进深汕:内容包含深汕概况、产业集聚、新城建设、规划建设等,内容来源于深汕网,以图片呈现为主,文字介绍为辅。

深汕视点:与深汕特别合作区官方微信公众号(“深汕视点”)发布的内容保持实时同步。

服务地图:提供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各单位、四镇及其他办事部门的标记位置及介绍信息展示。

形象宣传片:接入深汕网关于合作区的官方形象宣传片。

(2) 惠企政策精准送

产业政策:接入深汕网“产业政策”节点,提供宣传惠企政策、“硬十条”等相关资讯展示;

产业信息:接入深汕网“产业信息”节点,展现合作区规划之美。

(3) 信息公开

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入口,该栏目所有内容(领导之窗、机构设置、工作报告等)与深汕网信息公开栏目保持同步更新。

(4) 政民互动

接入深汕网互动版块的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违纪举报等。互动板块与省平台无缝对接,所有环节都需登录广东政府服务网,需要绑定手机号、身份证号、并进行人脸识别。

(5) 活力深汕

全面接入深汕网的乐赏、乐居、乐品、乐游栏目内容,包括深汕网“视说深汕”、“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专题等。

(6) 时刻望鹏

设置望鹏哨、赤河情两个专题,分别对应深汕网的望鹏哨、赤河情专题,以外链形式直接跳转到“深汕网”。

(7) 文体生活

介绍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文体生活,包括赤河广场、圳美绿道、简阅书吧、边溪公园、鲘门高铁站、职工生活中心、南外深汕西中心学校的地址、简介、体验攻略,内容部分来源于深汕视点、深汕网。

设置《望鹏山》杂志专题,提供代表合作区人文精粹的首部综合性杂志阅览。通过点击杂志封面,直接进行PDF文件阅览。

(8) 深汕动态

深汕快讯:展示深汕网发布的新闻资讯。

图片新闻:展示深汕网发布的美图及报道。

深汕之声:展示深汕网的音频播报短新闻。

深汕概况:提供深汕特别合作区整体情况介绍,内容来源于深汕网。

   4.页面设计

结合栏目及专题整体规划,根据“i深圳”APP用户体验标准规范和设计原则要求,提供体验良好的页面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门户页面的排版布局、视觉效果、栏目与专题图标icon。

5.服务发布

根据“i深圳”APP服务接入标准规范,完成区级服务的接入申请、测试和上线相关流程涉及的技术开发和沟通协调相关工作。

(二)服务要求

    1.区级服务门户设计、开发及上线完全符合《深圳市统一政务服务APP服务接入标准规范》要求。

    2.门户内容要求全部来源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3.提供1年期免费运维管理、内容维护和技术保障服务,以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三)服务期限:一年,服务起始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9月18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2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政数室:dzb_zss@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方式:1562790330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深汕特别合作区“i深圳”区级服务门户(一期)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