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智慧深汕标准建设服务(2020年度)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范围):
深汕合作区现正处于智慧城市建设的起步阶段和重大机遇期,大量的信息化项目建设亟待开展,技术标准需求凸显。现需要在借鉴全国先进地区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经验基础上,充分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建设实际,制定一套智慧城市建设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为深汕合作区的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指导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1. 对国内外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现状进行研究;
2. 对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现状及智慧深汕标准化体系现状进行调查;
3. 结合调查结果,对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标准化体系进行分析,编制《智慧深汕标准体系框架规划》;
4. 编制不少于6项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免费服务期内的修订维护和推广服务,包括且不限于: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物编码暂行规范》;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型智慧城市大数据目录体系》;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管理规范》;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人口基础库建库规范》;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法人基础库建库规范》;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化管理规范》;
5. 一年内依甲方要求的其他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审查及咨询服务。
(二)服务要求:
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对项目成果中的1-7项提供内容说明,包括目的、内容、成果提纲说明等。
(三)服务期限:
1. 智慧深汕标准建设服务(2020年度)项目标准编制工期为合同签订起6个月。
2. 智慧深汕标准建设服务(2020年度)项目标准审查及咨询服务工期为合同签订起12个月。
3. 免费服务期为服务成果验收后12个月。
(四)服务成果:
1. 《智慧深汕标准体系框架规划》电子版及纸质版;
2.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型智慧城市大数据目录体系》电子版及纸质版;
3.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管理规范》电子版及纸质版;
4.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人口基础库建库规范》电子版及纸质版;
5.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法人基础库建库规范》电子版及纸质版;
6.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法人基础库建库规范》电子版及纸质版;
7.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化管理规范》电子版及纸质版。
8.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的标准审查意见说明及相关咨询材料。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25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ssscri@qq.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二楼南侧
项目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方式:1868232618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智慧深汕标准建设服务(2020年度)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