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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交通总体规划研究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7 17:08:54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交通总体规划研究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在深圳市智慧城市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以及对合作区交通现状和信息化建设现状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分析合作区未来交通出行特征,理清合作区“十四五”期间智慧交通的发展需求,制定合作区智慧交通建设目标,形成合作区特色鲜明的智慧交通建设总体框架。编制合作区智慧交通综合运营中心、智慧交运、智慧公交、智慧管控、智慧道路、安全应急、智慧物流、智慧出行等方面的建设导则,整理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库和项目建设时序。

(二)服务要求

1.开展合作区智慧交通功能需求分析

结合合作区的湾区东部门户定位及未来产业发展,对合作区城市总体规划、建设时序、运行管理进行系统调研。一是对合作区交通、规划部门、信息化部门进行调研,收集信息化建设诉求;二是对市级交通、交管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交、出租、客运等运营公司开展调研,掌握上层规划及要求,把准定位;三是结合国际发展前沿充分评估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前瞻性以及对现有系统的兼容性,保障合作区智慧交通系统规划的落地实施。

2.制定合作区智慧交通总体规划

面向智慧交通综合运营中心、智慧交运、智慧公交、智慧管控、智慧道路、安全应急、智慧物流、智慧出行等领域,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

3.编制相关建设导则

结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交通总体规划,同步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枢纽设计导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交运设计导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公交设计导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管控设计导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道路设计导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道路设计导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全应急设计导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物流设计导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出行设计导则》编制,以指导合作区智慧交通系统建设。

4.制定合作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库

以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交通系统总体规划建设方案为导向,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当前交通信息化现状,优先解决切合深汕特别合作区交通管理需求的信息化短板,将相关的项目实施时间适当靠前,并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交通体系架构,有序分阶段推进各大智慧交通板块的建设内容,有效处理相关项目间建设时间、信息资源的衔接关系,确保全区智慧交通系统建设的有效推进,形成完整的智慧交通体系架构。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2020年11月1日始,至2021年10月31日止。

(四)服务成果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交通总体规划》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枢纽设计导则》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交运设计导则》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公交设计导则》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管控设计导则》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道路设计导则》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全应急设计导则》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物流设计导则》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出行设计导则》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库》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928日上午9:00至2020101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1056049662@qq.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4楼

项目联系人肖宇

联系方式:1867036394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