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范围):
区应急管理局将要求深汕特别合作区四镇分别报送一个辖区内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较好的社区(行政村),在各社区(行政村)基础上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创建内容、得分点位如下:
一、介绍社区基本情况 | 社区基本情况(介绍社区基本构成、特点等情况)。 |
二、创建组织管理体系 | 组织领导(介绍社区负责减灾工作的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
工作制度(介绍社区制定的减灾规章制度、工作机制等)。 | |
网络化管理情况。 | |
经费投入情况。 | |
参加保险情况 | |
工作档案情况 | |
三、编制风险评估 | 社区灾害风险评估情况,社区灾害风险地图编制情况 |
社区灾害脆弱人群清单。 | |
市政管线检查情况 | |
高层建筑电梯安全检查情况 | |
生命通道设置和检查情况 | |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 | |
四、建立隐患治理长效管理 | 建立事故隐患清单,制定隐患治理方案,事故隐患公开情况 |
灾害隐患治理情况 | |
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 | |
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 | |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情况 | |
事故与伤害记录机制建立情况 | |
五、建设提升基础设施 | 辖区重点设施类设施的抗震设防水平是否达到要求 |
辖区避难场所设置及建设情况 | |
社区医疗救护站设置及急救服务提供情况 | |
消防设施设置及监测维护保养情况 | |
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设置及业务技能培训情况 | |
社区消防车通道设置情况 | |
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情况,覆盖率情况 | |
六、规范储存管理应急物资 | 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点设置情况,物资储备情况,管理维护和更新情况 |
建立应急物资社会储备机制,运行效果 | |
家庭储备情况 | |
七、提升应急力量建设 | 社区综合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综合减灾工作情况 | |
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情况 | |
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参与减灾工作情况 | |
辖区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综合减灾活动情况 | |
八、编制、演练应急预案 | 社区预案编制情况 |
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 |
预案演练情况 | |
预案修订情况 | |
九、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 科普宣传教育场所开放服务情况 |
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专区设置情况 | |
大型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及居民参与情况 | |
综合减灾培训情况 | |
辖区企业“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 | |
十、创新创建特色 | 宣传教育特色 |
高新技术应用情况 | |
预警信息共享情况 | |
整合辖区资源情况 | |
成功经验和做法 |
(二)服务要求:1.严格对标服务内容,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我区四个社区(行政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2.我区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后,对上级要求的需完善设施、需补充材料第一时间进行补充完善,此项工作至本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成功通知发出截止(2021年10月前)。
(三)服务期限:2020年10月-2021年10月
(四)服务成果:
1.2020年10月-2021年7月,按照项目服务内容中各得分点位开展并完成相关工作。
2.2021年7月-2021年8月,向区应急管理局提交创建成果材料,按照国家、省、市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申报材料要求,起草我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申报材料,我区将按时迳报市局。
3.2021年8月-2021年10月,在我区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后,对上级要求的需完善设施、需补充材料第一时间进行补充完善,争取我区四个社区(行政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成功。
(五)服务标准:
1.社区基本情况介绍详尽,台账内容丰富详实。
2.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动态开展情况做好台账留档。
3.风险评估地图编制科学,根据各社区情况,有针对性制定风险评估地图。
4.隐患治理科学长效管理,整理各领域隐患清单及治理情况,及时形成台账。
5.基础设施安全性与合理性兼顾,做好室内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标识标牌上墙工作,整理其他基础设施使用情况,做好台账更新工作。
6.应急物资储存规范,将物资维护管理和更新形成制度。
7.应急力量显著提升,整理综合应急队伍、灾害信息员等应急力量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完备台账。
8.科学编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预案演练,及时形成工作台账。
9.加大综合防灾减灾等社区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科普宣教发展,图文并茂留存台账。
10.创建特色突出,结合我区、各社区基本情况及特色,创建出具有我区特色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采购项目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2020年10月1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ssqyjglj @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刘福慧
联系方式:1850538942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