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自行采购项目:2019-2023年度内部审计服务项目 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鉴于资格审查合格及有效报价的理由,我单位拟定以下单位为项目候选供应商,候选供应商及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 | 报价(元) |
深圳方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0000 |
深圳源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102800 |
深圳正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0000 |
深圳众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6600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经我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定,鉴于深圳方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综合评分得分最高且符合采购要求,确定深圳方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90000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5天(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提出意见。
我单位投诉电话:0755-22100660;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采购监督科投诉电话:0755-22100803。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