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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确定2024年社矫安帮“两类人员”心理矫治服务项目供应商的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3 09:30:40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社矫安帮“两类人员”心理矫治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为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社区矫正心理工作的需求,现拟采购2024年社矫安帮“两类人员”心理矫治服务,选择委托1家优秀服务单位承担工作。2024年4月29日至5月8日已开展市场公开询价,并确定项目预算费用标准。
    (二)预算控制价:16万元以内

(三)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配合开展辖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对象的心理矫治。在发现社矫安帮对象存在危机征兆或发生危机事件时,由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指导、危机调停和劝解等措施,缓解心理冲突,平息焦虑,防止其演变为严重的突发事故;

2)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实现全覆盖。通过测评量表、心理咨询、沙盘等方式进行入矫、矫中、解矫心理评估,对辖区社矫对象心理健康进行分类分级,对心理健康重点对象进行一对一矫治帮扶,必要时进行家访;

3)为解决社矫安帮“两类人员”出现焦虑、情绪积压、精神紧张等心理问题,结合他们实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心理困扰,开展不少于12次心理健康集中教育活动;

4)做好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对象心理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

5)协助进行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领域法治宣传;

6)面向采购人开展不少于2次危机现场谈判干预技术培训;

7)针对社矫安帮及相关工作人员所面临的高风险、突发事件、繁重工作的职业特性,为缓解其压力,开展不少于2场减压赋能主题培训,为工作人员提供全面的心理支持和协助,以促进其压力调节和心理健康;

8)对全年工作进行统计、总结、分析、建议,出具年度工作报告;

9)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心理矫治及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2.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应派遣具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到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展社矫安帮人员心理矫治服务,原则上不少于每两周一次,并按照采购人需求保证随时到场提供服务。

2)服务团队按合同约定并征得甲方的同意派遣工作人员至甲方指定办公地点办公,同时负责对工作人员做好教育培训、奖惩等管理工作。

3)服务团队有责任做好派遣人员的招、录、退等工作。在选聘过程中严格审核,做好派遣人员的个人背景调查,为采购人选派符合条件的派遣人员,要求专业度高,沟通能力强,责任心强。

4服务团队有责任做好派遣人员差旅费、在派驻地的用餐等安排,并组织必要的岗前培训,督促教育派遣人员遵纪守法。

5服务团队应严格管理及监督派遣人员在采购人的工作情况,派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制度和纪律,文明礼貌待人,遵守采购人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6)服务团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服务内容约定的法律服务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的合理、合法的利益,涉及利益冲突及回避的,应当遵循职业要求及道德,充分维护采购人利益。

7)服务团队对其获知的采购人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严禁将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服务团队承担。

3.服务成果:

按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提供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人员心理矫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及建档服务、重点对象心理矫治服务、心理团体教育活动服务等。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终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如经采购人员验收,服务质量优秀,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合同期限,双方续签服务合同,但最长不超过3年。

2.付款方式:

1)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签约价格分两次付款,该费用为含税价;

2)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总费用的50%;中标人完成项目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后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下50%的服务费用;

3)因采购人政策或内部审批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提供服务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提供项目成果经采购人三次验收仍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服务方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最近三年参与的各级政府部门心理矫治项目,不存在履约评价不合格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情况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供应方报价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需制作目录,编制页码,所有材料合并为1份扫描件。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拟执行该项目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工作沟通响应机制、质量保障措施、应急机制等;

3.公司情况说明书:须含企业相关介绍、荣誉证明(如有)、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如有);

4.团队成员情况: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及拟安排人员简历、资质证明及同类工作经验。如无固定指派人员,需提供服务团队成员简历、资质证明及同类工作经验;

5.本公告第三项要求中明确需提供的承诺函等相关材料

六、重要提示

1.供应方报价供采购方确定供应商使用;

2.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64日上午9:00至2024611日下午18:00期间将全部报价文件(详见第五点“供应方报价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dzb_sf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3.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报价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755-22100547  17675465416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