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池塘升级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加快推进我区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绿色发展,采购规定藻类(此处改成水生植物,下同)品种实施池塘升级改造活动。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提供合作区池塘升级改造藻类苗种、种植及后续维护服务。
2.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的相关要求,由中标单位组织专业设备和人员,提供数量不少于35万株、总价不超过50万元,符合要求的耐盐植物苗种,在合作区规定池塘种植作业,同时需提供苗种在池塘种植所需的相应配套设施(如延绳、浮排等)。要求中标单位具有水产种苗许可证等从业资质,有现成的海马齿等水生植物规模化种苗基地。
3.服务成果:按照服务要求的内容,种植符合规定的藻类,通过专家验收。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初步拟定为2024年6月25日,维护期限为种植后1年,最终服务期限以服务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项目中标后支付启动资金30%,完成后付款60%,维护期结束后付款1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由采购方负责项目整体评估监管。
(2)违约金:中标金额的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6月4日上午9:00至2024年6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nynchyyyj_hyyy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307室
项目联系人:黄祺升
联系方式:0755-22091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