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两期卫星遥感影像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该项目内容为采购2期亚米级卫星影像,影像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左右一期,2019年2月22日左右一期。
(二)服务要求
1、影像色彩:影像色彩应模拟自然真彩色,光谱信息丰富,直方图分布均衡。色彩表达准确,能体现不同植被之间的色彩差异。
2、影像色调:影像色调均匀,明暗度统一,不能出现偏色现象。
3、影像纹理:影像要求纹理清晰,反差适中,山地、林地要有较强的层次感,准确表达地物特点,方便地物判读。
4、时相差异:时相相同或相近的影像,纹理、色彩要求自然过渡;时相差距较大、地物特征差异明显的影像,允许存在一定的光谱差异,但同一地块内光谱特征需保持一致。
5、云雾处理:影像要求去薄云薄雾,消除云雾对影像纹理、色彩的影响。包括云雾的阴影部分,尽可能表达地物特点。
6、影像镶嵌:只针对等值分辨率的影像进行镶嵌,对于分辨率不同的影像,其相互之间不进行镶嵌,选择做无缝接边处理。镶嵌影像间不能存在较大亮度和色彩差异,镶嵌后影像整体色彩、色调、明暗度要统一。尽可能保留时相新、云雾量少、质量好的影像。保证镶嵌处无裂缝、模糊、重影现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2020年10月1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ssscrizbcg@163.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二楼南侧
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15029901381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两期遥感影像采购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