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新型智慧城市与数字政府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对我区2023年度开展的10个新型智慧城市与数字政府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从项目全过程、多维度、各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收集项目资料、建设单位实地访谈及现场调研等多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将数字化领导力、数字化供给力、数字化治理力、数字化安全力、数字化创新力等指标贯穿到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真实准确地反映我区智慧城市建设水平。一方面从项目决策维度出发,对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有效性和筹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另一方面从项目实施过程维度出发,对项目的建设全流程进行评价(含投资、质量和工期控制情况与评价)、资金管理情况与评价、设计及监理情况与评价、工程验收情况与评价、项目管理情况等。此外还需从项目成效出发,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包含产出成果、政务效能支撑能力、政务效能、项目效益、项目目标及可持续运行、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最后,对信息化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形成正式的评价结果和运用意见,为全面深化我区政务数字化改革,促进政务信息共享,提升我区政务应用的复用效率,降低数字化应用建设成本等形成有效经验。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项目决策过程评价
包括项目采购方案、项目建议书、规划选址、用地、环保、节能、重大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审批决策评价。
(2)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包括项目前期决策总结与评价、建设准备工作与评价、建设过程总结与评价(含投资、质量和工期控制情况与评价)、资金管理情况与评价、设计及监理情况与评价、工程验收情况与评价等。
(3)项目运营过程评价
包括项目投入运营前的准备工作开展情况、试运营或运营过程总结与评价、运营管理组织情况分析与评价、项目运营后服务规模和服务水平等与预期差异情况分析与评价。
(4)项目实施效益评价
包括运行情况与评价、技术水平与评价、节能评价、经济效益评价、环境效益评价、社会效益评价、支撑我区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效益等。
(5)项目目标评价
包括项目事项的社会经济影响、项目对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对相关利益群体的影响、对我区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任务的支撑情况等符合决策目标。
(6)项目可持续性评价
重点从影响项目持续运行能力的内部因素、外部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预测、评价项目可持续运营和使用的能力和水平。
(7)数字政府“十五五”前期调研分析
针对我区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结合我区数字政府“十四五”规划方向和内容、取得的进展及成效,深入分析我区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层次原因,分析我区当前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形势、面临问题,并提出与深汕特别合作区相适应的,能够支撑合作区数字政府领域未来5年高质量发展的“十五五”综合发展总体目标,尤其是事关新质生产力,算力集中承载地等方面的研究,围绕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规划布局,开展我区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十五五”前期调研工作。
(8)完成其他与信息化项目事后绩效评价相关的工作。
(三)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我区2023年新型智慧城市与数字政府项目,主要通过对10个不同资金类型、不同规模的信息化项目开展绩效评估,项目情况参见下表(暂定):
表1.项目情况表(暂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类型 | 项目总金额(万元) |
1 |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 | 政府采购 | |
2 | 区情信息系统一期 | 政府采购 | [100,200) |
3 | 深汕网升级与运维服务 | 政府采购 | |
4 | 2023年一张图数据更新服务 | 政府采购 | |
5 | 深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 政府采购 | |
6 | 智慧海防(一期)建设 | 政府投资 | [800,1000) |
7 | 2023年度综合运维保障 | 政府采购 | |
8 | 经济分析决策平台 | 政府投资 | |
9 | 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数字乡村 | 政府投资 | [2000,5000) |
10 | 智慧深汕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一期) | 政府投资 | [10000,20000) |
2.技术要求
(1)在工作方案制定阶段,项目组应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背景、计划实施内容、预算安排情况、组织实施流程、资金拨付流程等,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查阅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力求获取对项目全方位的了解,结合项目特点,从数字化领导力、数字化供给力、数字化治理力、数字化安全力、数字化创新力等方面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与实施方案。
(2)在评价实施阶段,项目组指导帮助相关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如涉及社会调查,应制定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实施,按照评价方案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进行量化打分,并与相关单位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报告中至少应当包括目标、技术、经济、社会效益、风险管理、项目管理、可持续性、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评价以及经验教训总结、改进建议等内容。
(3)在评估后阶段,提供整改工作建议,总结编制适用于我区的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规范。
(4)项目期间及项目结束后,应当提供与项目相关的疑问解答服务,至少提供2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相关的专业培训。采购方将全程参与并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抽查工作底稿。
3.人员要求:绩效评价团队应由行业领域业务专家、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高级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专业为电子信息)、信息安全保障人员和软件造价工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团队至少应有1名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绩效评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人员提供现场评估服务。
4.时间要求:服务方应在1个月内编制工作方案,2个月内完成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报告初稿,3个月内完成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规范。
5.服务成果:
(1)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新型智慧城市与数字政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规范》文案编制。
(3)完成我区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十五五”规划前期调研分析报告。
(4)完成不少于2场次的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相关的专业培训。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2.付款方式:自项目终验交付后,中标方提交服务质量考核表和有效发票、相关请款材料申请款项,采购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依规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6月19日上午9:00至2024年6月2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采:zjzx@szss.gov.cn
(7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2栋二楼
项目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 13603068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