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消防(一期)项目设计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性:服务类
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消防(一期)项目实际情况,拟采购专业咨询机构服务对我区的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消防(一期)项目设计服务工作,并出具专业的盖章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设计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本项目主要服务范围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编制服务、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服务、工程勘察服务、施工图审查服务、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等项目设计相关服务。
2、服务要求
(1)技术/服务要求
1)项目调研
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考察调研和需求分析工作,通过调研深入分析和总结出项目需求分析报告。
2)业务梳理
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评审相关法律法规及方案编制要求等行业规范,按照采购方委托的需求内容开展工作,对本项目的业务职能进行深入、全面分析,并用规范语言、规范结构来客观、真实地描述,为本项目相关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性材料。
3)总体设计
为项目提供项目设计服务工作,从应用架构、数据架构、基础平台架构等内容提出实用、先进、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
4)编制招标用户需求书
编写项目招标用户需求书。根据项目的具体技术方案,编写该项目的招标用户需求书。
5)项目管理要求
应当保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态度,应真实反映编制过程、编制结果,客观编制项目方案。及时向采购方汇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保证每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提交相关工作资料。
(2)项目组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
项目负责人为自有员工前提下,需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
2)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
技术负责人为自有员工前提下,需具有由人社部、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
2)项目主要团队成员
项目项目团队成员为自有员工、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前提下,需包含以下成员:
1.咨询设计工程师(不少于1人)
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
2.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
注: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截标日前近1个月个人社保证明,如截标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往前顺延一个月;投标人如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说明该员工为自有员工;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
3、服务成果
(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
2)《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含概算)》;
3)《项目需求分析报告》;
4)《项目施工图纸》;
5)《项目施工图纸审查表》;
6)《项目招标用户需求书》。
(2)提交要求
1)向甲方提交纸质资料等各3套,一套电子版文件。
2)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供满足条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后15日内提供满足条件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含概算)》;其他成果材料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而定。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项目竣工。
2、付款方式
合同款由采购人分期支付给中标人,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与项目进度挂钩,具体如下:
1)第一笔款: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受托方向委托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委托方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
2)第二笔款:在受托方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相关配套文件资料的全部编制工作并经政府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委托方收到受托方发出等额有效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款项。
3)第三笔款:在委托方完成项目决算后,委托方收到受托方发出等额有效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款项,最终结算金额以决算审核金额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条款
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4、争议解决
双方如就本项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的,双方均有权向采购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采:zjzx@szss.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财务:zjzx_zhglb_cw@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6、报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承担过区级或以上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的信息化项目或同类项目业绩(提供承诺函、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造价咨询、审计,并将相关合同关键页及相关材料作为附件,格式自拟)。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二楼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1324266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