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渔船识别及进出港管理能力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提高现场管理及智能监控的判断准确性及效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拟通过为小漠渔港、鲘门渔港及百安渔船停泊点安装渔船身份识别管理系统,并为在港船舶统一安装船牌及识别标签,实时获取相关渔港的渔船进出港数据,由平台统一进行记录、分析、管理,实现渔船进出港识别、渔船进出数量统计查询、在港渔船管理等功能。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①提供渔船身份有源标签识别服务,在小漠渔港、鲘门渔港及百安渔船停泊点选点部署。
②提供渔船身份有源标签配套服务,在小漠渔港、鲘门渔港及百安渔船停泊点为在港船舶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录入(船舶数量不小于1800艘)。
③提供渔船进出港数据管理服务,主要内容是对小漠渔港、鲘门渔港及百安渔船停泊点的进出港数据进行统一记录、管理、上报,实现渔船进出港识别、渔船进出数量统计查询、在港渔船管理。
2.服务要求:
①项目期限为一年。
②服务期间保障服务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③如遇服务故障,在接到报障电话后技术人员须在4小时内及时响应,24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
3.服务成果:
①提供技术支持、通信保障服务,服务期间7×24小时保障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②提供智能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对进出港数据进行统一记录、分析、管理,实现进出港渔船识别、进出渔船数量统计查询、在港渔船管理。。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双方合同协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组织验收小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nynchyyyj_hyzhzfdd@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有权对中选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海泰码头大队执勤点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101117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