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农房风貌美化提升项目设计勘察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镇企结对帮扶项目涉及秋塘村、新寨村、圆墩村、排角村、大安村5个重点村的农房风貌美化提升(总帮扶匡算金额约1500万),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对上述项目的房屋测绘、方案设计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上5个重点村的农房风貌美化提升项目提供设计方案咨询、农房测绘工作。
2.服务成果:需出具以上5个重点村农房风貌美化提升做出详细的设计方案,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实时做出调整,配合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的咨询服务,参与变更中新增设备材料市场询价工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述项目完成验收。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2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20%;在全部设计方案通过甲方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60%;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2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供应商出具的成果进行验收。
(2)违约金: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提供近三年同类业绩清单;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6月28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4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zjsw_szk@szss.gov.cn(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同路仁和楼2栋3楼
项目联系人:查工
联系方式:1832605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