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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实验学校关于租赁部分房源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5 16:20:01

一、租赁项目名称:租赁部分房源项目

二、租赁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保障学校教职工住宿需求

(二)租赁内容

本次租赁约45套房源,一室户型约45套。

(三)租赁要求

1.交通便利,距离深圳市深汕实验学校近

2.基本配套设施,满足我校教职工的日常生活所需;

3.房源充足,且可租赁房源数不少于45套;

4.租赁房源均需带独立卫浴,满足拎包入住条件,需配备基本家电家私(如空调、油烟机、床、衣柜、沙发、茶几、书桌、书椅等),并接通水、电、燃气、网络等必要条件。

5.租赁房源需配套活动区,所有配套设施均可免费使用。提供室外活动场所,满足日常锻炼需求。

6.需提供物业服务,配有保洁人员,定期清洁打理公共区域;楼内消防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楼内用电设备设施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配置24H安保,楼道内24H无死角监控,全楼配备有慧眼系统,全方位保证住户安全。

协助承租单位办理房屋使用人的入住、搬离和管理等手续;日常搬运服务;室内水、电、气费用的代收代缴;空置房管理;钥匙管理;入住时室内清洁(部分)。基本维修服务(室内所有非人为损坏维修免人工费和维修所涉配件含税价值≤80元/次免费)。

(四)其他事项

1.租赁期限

物业租赁协议起始日期以实际签订之日为准,为期一年,协议到期后,如履约考核优秀,可以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2.租赁地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内,距离深圳市深汕实验学校不得超过10公里。

3.付款方式

以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其他要求

(一)报价单可参照模板填写,也可自拟格式(详见附件)。

(二)报价单需附上项目介绍。

(三)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四)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716日上午9:00至722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报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实验学校邮箱:szsssyxx@163.com

(五)采购人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实验学校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文路与新光路交汇处

项目联系人:郑双乐

联系方式:0755-22101037

附件 租赁部分房源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