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建省级产业园区技术服务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合作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印发<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工信园区〔2020〕83号)和《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申报省产业园和特色产业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0〕952 号)相关要求,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省级产业园区创建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按省级产业园区创建要求,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提供咨询服务;
(2)编制修改完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
(3)协助指导深汕特别合作区各有关部门编制规范的申报材料;
(4)汇编创建材料,并跟进市有关部门局出具的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创建材料。
2.服务要求:
各项工作均符合市区各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确保顺利通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现场考察,取得省政府批复同意认定。
3.服务成果:
包含但不限于《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深汕特别合作区-省级产业园申报书》等申报创建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材料,并顺利通过省工信厅专家现场考察,取得省政府批复同意认定。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以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参与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将服务提纲及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请勿使用腾讯企业邮箱报送):
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kcjjfwj@szss.gov.cn
(四)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1栋306
项目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755-22100932
邮编:51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