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大安峒烈士陵园周边景观提升项目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我局拟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大安峒烈士陵园周边景观提升项目,项目植树地块约1400平方米。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场地清杂、树种购买、定点挖穴、苗木种植及后期管理养护等。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计划采购圆柏130株,全部苗木需顶芽饱满,根茎完整,长势良好,无病虫害。
序号 | 名称 | 项目特征 | 数量 |
1 | 圆柏 | 高度4-5m,胸径12-15cm | 10株 |
2 | 圆柏 | 高度3-4m,胸径10-12cm | 120株 |
3 | 竹支撑 | 长1.5m | 390根 |
4 | 基肥 | 充分腐熟消毒的有机肥 | 39kg |
5 | 复合肥 | N、P、K含量30%以上的专用肥 | 65kg |
6 | 清除地表植物 | 绿化地铲除原有乔灌草 | 1400m² |
3.服务要求:
(1)本项目约定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清表放线、挖填弃运土方、苗木采购及种植、服务期间养护、苗木死亡及被盗后的补充等所有本项目产生的费用,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并在限定的工期内完成服务工作,达到国家及深圳市合格质量验收标准。同时种植后一个月内苗木存活率需达到100%,种植后一年内苗木存活率需达到97%,未达到存活率要求需由乙方承担补种苗木的费用。
(2)项目实施过程服务单位需提供管理人员在驻场指导项目落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报价包含了本项目人工、材料、机械费等的政策性调整和市场价格变化之风险,项目核定总价后不作调整。
(4)本项目养护期为三个月,在服务期间,苗木因各种原因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由服务单位无偿更换。
(5)乙方自行进行现场调研,并快速向甲方汇报工作方案,根据项目计划进度安排,限时提交工作成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苗木完成移交工作为止。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条款中。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cgzhzfj_zczy@szss.gov.cn
请各单位报价时统一邮件资料名称,格式为:XX项目+XX公司+报价金额XX万元。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悦和楼1栋2楼
项目联系人:石工
联系方式: 13680801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