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储备用地管理设施安装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有11宗零星地块,合计约85.6万平方米。部分地块存在历史遗留建筑垃圾,为提升地块环境品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后续开发利用,需在地块安装管理设施,进行临时管理。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地块情况摸查
对服务范围地块进行摸查,结合各地块实际情况,综合成本管理,形成重要路段建设围挡、设置简易警示牌等临时管理方案。
(2)建筑垃圾清理
对服务范围内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建筑垃圾量预估300立方米。
(3)简易铁丝网围挡安装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对服务范围进行临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简易铁丝网围挡,简易铁丝网围挡工程量约5500米。
(4)架设监控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在必要地段架设监控,监控工程量约30台,安装内容包括3米高路灯杆安装。监控要求满足太阳能供电、夜间监控、无线卡传输数据、可保留3天以上监控视频等要求。
2.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包含11宗地,约85.6万平方米。
3.服务成果: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储备用地安装服务成果包括情况摸查报告、临时管理方案、垃圾清理照片、管理设施安装资料等过程材料。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规定,并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按照实际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完成。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报价单位需具备同类型业绩,提供相应服务业绩证明文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5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