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解决我局公务出行,高效开展各项巡查工作,我局拟开展2025年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①租赁车辆预计17台及以上;
②租赁车型为:比亚迪秦L领先型,传祺M6 PRO 270T DCT尊贵版,传祺M8领秀系列390T豪华版,传祺新能源EB政采版、别克GL8陆上公务舱652T豪华版、长城炮四驱皮卡商业版(汽油)。
2.服务要求:
①项目期限为一年;
②车辆年限不高于2年,车辆公里数不超过3万公里;
③所有车辆均具备基本保险、车况正常、无重大事故、无车辆违章;
④如遇车辆及硬件设备故障,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维修人员须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恢复设备正常使用。
⑤车身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安装采购人指定型号GPS、安装车载外放宣传喇叭等设备。
⑥如遇特殊情况,可书面随时替换同等租赁费用不同车型车辆等。
3.服务成果:
①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正常上路;
②提供的车辆具备基本保险、年检;
③提供的车辆需做好日常保养以及磨损修复。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类提供一年的服务期。服务终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如经采购单位验收,服务质量优秀,采购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合同期限,双方续签服务合同,合同签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双方合同协商。服务费付款进度按深汕合作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因财政审批程序等非甲方原因导致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7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1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3924100619,0755-2210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