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沿海防护林林分优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营造林生产计划的通知》任务要求,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沿海防护林林分优化项目,通过补植套种对合作区700亩低效林进行林分改造,林相改善,提升森林生态景观。
(二)项目技术需求
(1)本项目更新改造范围面积约700亩,规划的造林地大部分在海拔50-200米之间的山体,坡度较缓。造林地现状为沿海防护林,主要树种为台湾相思及马尾松,林下植被均为常见的杂灌杂草。苗木需要量约为22050株(每亩30株,含5%损耗),肥料需要量约为16537.5千克。
(2)苗木要求苗高 80 厘米以上、地径≧0.8 厘米,选用1.5年生以上生顶芽饱满、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营养袋苗。苗木必须有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种源地标签,禁止使用无证、来源不清、带病虫害的不合格苗上山造林。造林树种选用台湾相思、黄槿、木麻黄。比例为4:4:2
(3)本项目作业设计类型为补植套种,造林方式采用随机混交方式种植,造林密度为30株/亩。
(4)种植施肥采用复合肥(N、P、K有效总含量≥45%),种植每株基肥0.5千克,抚育每次每株追肥0.25千克。
(5)项目初步规划为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林地清理、打穴、备耕,10月15日前完成苗木种植,2025年5月前完成1次抚育,抚育过程中如发现死株、缺株,应及时补植,每次抚育追肥。
(6)其余技术措施(包括但不局限于前期清理、挖穴、回土、栽植、抚育等)参照GB/T 15776《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81《森林抚育规程》、LY/T 1690《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广东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技术指南》等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三)项目商务要求
1.项目履约时间(期限):1年。
2.供应商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造林施工技术培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工伤意外、森林山火要提前做好预防及管理措施。
3.供应商应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归档,建立项目管理的文件档案,包含:开工前林地情况、工程施工情况、幼苗生长情况、施工日志、验收记录、验收报告及前中后对比照片等。
4.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5.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备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22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26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cgzhzfj_zczy@szss.gov.cn
请各单位报价时统一邮件资料名称,格式为:XX项目+XX公司+报价金额XX万元。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悦和楼1栋2楼
项目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 1556650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