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档案管理工作,对我局现有存量业务、综合档案进行专业化、系统化、数字化整理,以达到高效查阅、保密管理的目标,现拟通过购买档案整理服务的方式完善档案管理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本次采购的服务单位主要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提供档案整理服务。
(1)乙方(即服务提供单位)应完成甲方(即采购人)工作中产生的全部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实物档案、声像档案等资料的专业修复、规范化整理、封装入库等服务,并提交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报告。
(2)乙方按照深汕特别合作区档案管理工作要求,辅助甲方对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整改、完善。
(3)乙方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档案管理系统中统一管理。
(4)乙方提供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实物档案、声像档案等不同载体、不同类型档案的整理标准。
(5)乙方为甲方档案管理员提供档案业务培训、保密档案管理培训。
(6)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整理服务的工作。
2.服务要求:
(1)乙方提供3人专项档案服务小组,提供团队式档案服务。指定1名有多年档案统筹管理工作经验的档案工作人员作为服务小组负责人,并指派1名档案专业人员(三年及以上服务经验)于法定工作日在甲方处按照甲方上下班时间驻点办公。甲方可随时与乙方服务小组成员联系,乙方需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驻点地址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驻点档案工作人员工作量增大时,其他小组成员可随时提供档案服务。
(2)甲方为乙方驻点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基本办公设备,乙方自行解决驻点人员食宿等问题。
(3)乙方提供文书档案、业务档案整理所需的各类设备及物料(例如:打印机、纸张、油墨、硒鼓、无酸档案盒以及相关低值易耗档案用品等)。
(4)乙方提供修复工具和整理工作所需的各类用品用具以及纸质档案数字化设备(例如:高速扫描仪、打盒机、大图扫描仪等)。
3.服务成果
规范化整理的档案实体,规范的数字化数据和档案管理系统检索数据,准确的电子检索目录及手工检索目录。乙方为甲方提供档案整理服务,服务期结束后的15日内,乙方应对档案整理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向甲方出具档案整理服务工作报告。
4.服务注意事项:
(1)乙方严格遵照深圳市档案工作相关标准、规范和深汕合作区具体需求开展档案整理各项工作。
(2)乙方绝不将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应对项目有关的技术及文件资料进行保密。
(3)乙方对档案实体和数字化数据承担整改责任。在提交验收申请前,档案工作团队需对档案实体和数字化数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错误立即改正;如因工作不利致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整改。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良好,能有效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保障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能顺利、无误的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合同期满后可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对于该服务的《履约评价情况表》的评价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2.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档案管理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签约价格分两次付款,该费用为含税价,包含档案整理咨询费用、驻点档案整理费等所有服务费用。
(2)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50%;服务期结束后的15日内,乙方应对档案整理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向甲方出具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报告,甲方确认后的15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下50%的服务费用。甲方支付档案管理服务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当前档案管理服务费等额的正式发票。
(5)因甲方政策或内部审批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乙方开展驻点档案管理服务,提交年度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报告,甲方验收确认。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征集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期间(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yjglj@szss.gov.cn。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755-220108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