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全面贯彻落实习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打造我区“石榴籽培育计划”品牌,充分利用中秋、国庆、红罗畲族“九月九”等重要节庆,进一步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形式,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共同助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时间:2024年9月,时长1天(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2)地点: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红罗畲族村内。
(3)参加人员:统一战线各界人士,约50人。
(4)活动安排:
活动主题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 | ||
参加人员 | 统一战线各界人士 | ||
流程 | 暂定时间 | 地点 | 主要内容 |
一 彩带编织体验活动 | 上午 9:00-12:00 | 红罗畲族村 | 9:00 ,参加人员统一在管委会签到,老师提前前往红罗畲族村党群服务中心准备彩带编织课程; 9:30,统一乘车前往红罗畲族村(车程约15分钟); 9:45,畲族彩带编织体验(约120分钟) 11:45-12:00返回管委会。 |
二 “携手共进”健步行、《同行的人》传唱活动 | 下午14:00-18:00 | 红罗畲族村 | 14:00,参加人员统一在管委会签到,老师提前前往红罗畲族村党群服务中心准备传唱课程; 14:30,参加人员统一在管委会乘车前往红罗畲族村(车程约15分钟); 14:45,红罗畲族村青少年《同行的人》传唱活动,统战各界人士“携手共进”健步行活动(同时开展,约150分钟)。 17:15,开展“擂茶沁人心,共叙民族情”茶话会(约30分钟)。 17:45-18:00 返程(车程15分钟) |
2.服务要求
(1)物资要求:①设计和制作活动所需要的宣传物料,包括横幅2个(长6m宽0.6m),广告牌4个(KT板,长2m宽1m),桁架1个(不锈钢,长5m高3m)。②准备彩带体验活动物料:约20组彩带编织线,50人份茶歇。③准备登山健步行活动物资:50人份矿泉水和登山杖,50人份擂茶和民族特色点心。
(2)后勤保障要求:提供全天的车辆接送服务,购买爬山活动所需的保险。
(3)①摄影摄像:照片不少于100张,每张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照片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现场风采照、集体照、风景照、交友联谊照等。②制作1个反映活动风采的微视频,时间约1分钟。③聘请专业记者采写1篇活动通讯稿(约1500字/篇)并在同心鹏城公众号发表,阅读量必须达到10w+。
(4)项目人员要求:①当天须安排4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活动,确保活动中物资齐备、人员安全。②上午安排2名畲族彩带编织老师进行民族手工艺体验指导。③下午安排1名声乐老师,进行《同行的人》歌曲教学。
(5)项目实施要求:现场布置和活动执行方案应经采购单位审定后使用。活动过程全程接受采购单位的指导,接受采购单位监督和检查。如果出现与要求不符之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3.服务成果
(1)顺利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项目。
(2)1篇1500字的新闻稿,发表至同心鹏城公众号,阅读量达到10W+。
(3)活动档案照片不少于200张,每张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
(4)1个1分钟的活动风采微视频。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在项目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在收到乙方方付款申请书及合格票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财政相关流程一次性办理支付手续。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4日0:00至2024年9月8日24: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tzhshjsj@szss.gov.cn(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西侧3楼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755-2210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