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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工程造价管理情况调研分析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2 14:56:51

一、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工程造价管理情况调研分析

二、项目内容

(一)收集项目的造价数据和相关资料

1.建设工程项目:深汕特别合作区项目不限于报建中、在建、已完工的项目。针对深汕特别合作区项目,收集与其相类似的深圳市其他区和汕尾市的项目。

2.造价指标数据:不限于项目估概算、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结算价等。

3.相关资料:不限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等。

(二)对比造价数据及相关资料

1.概算造价指标对比:不限于学校、住宅、道路、桥梁、等项目各个专业的对比。

2.结算造价指标对比:不限于学校、住宅、道路、桥梁、等项目各个专业的对比。

3.其他对比:涉及反应造价管理情况的其他对比,例如中标下浮率、招标方式、结算方式等。

(三)总结调研报告

调研对比分析后,结合各个区域的造价数据及相关资料。深度进行思考评判,客观公正的编写深汕特别合作区工程造价管理情况调研分析报告,不限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工程造价水平高低及其差异原因分析、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给出合理的建议等。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资料的获取方式必须合法合规、造价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可追溯。针对项目造价管理数据和相关资料,获取方式需严格按照正常的流程,合法的渠道获取。数据真实,且均要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版本,涉及到的相关数据要达到可追溯性,要有相应的计算底稿。

(二)项目资料的收集需独立完成。针对深汕特别合作区项目,我单位已有的均可提供,对于深圳市其他区和汕尾市的项目需参与方独立收集完成。

(三)造价数据对比口径必须一致性。所有分析的造价管理数据及相关资料,项目类型要相同,专业口径要一致,具备可比性。

(四)必须如实反馈深汕特别合作区造价管理的真实情况。所有分析的造价管理数据及相关资料,项目类型要相同,专业口径要一致,具备可比性。保持客观性去对比评判深汕特别合作区与其它区域造价管理情况的差异高低,如实反馈深汕特别合作区造价管理的真实情况。

四、报价人资格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方;

(二)具备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在经验、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

五、报价内容

报价单(详见附件,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设定)。

六、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且附上公司的营业执照(详见附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7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270205744@qq.com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7日止。

(四)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城市综合服务厅3楼

项目联系人:刘超

联系方式:13510191674

(二)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综合服务厅3楼

联系电话:0755-22100803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评审中心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工程造价管理情况调研分析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