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关于采购考勤打卡机项目市场摸底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治理效能,强化村社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规范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管理,同时为绩效考评提供数据支撑,让工作表现有据可依,提升社区工作服务效率,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为深汕特别合作区39个村(社区)采购考勤机、安装、维护等服务。
2.服务要求:
(1)设备表面不可有明显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渍等;表面涂镀层应均匀,无气泡、龟裂、脱落和磨损。
(2)设备采用linux系统,运行稳定;支持指纹、人脸识别自由拼接。
(3)设备采用4.3英寸LCD液晶触摸显示屏,采用电容式指纹识别模式。
(4)设备应支持比对结果图文提示功能;支持人脸动态捕捉、查看人员信息、设备状态、设备模式。
(5)设备必须支持无线WiFi传输。
(6)设备支持活体检测(视频防假)功能;无需用户配合(眨眼、点头、摇头等动作),即可完成真人检测。
(7)设备支持人脸识别功能,现场抓拍人脸照片与本地人脸库照片进行比对,进行人员身份核验;支持人脸在画面内持续动态跟踪;支持断网离线运行,实现单机人脸比对功能;支持联网与后端平台对接,实现人脸比对功能;支持侧脸,遮挡,模糊,表情,戴眼镜及帽子等实际场景识别;人脸识别距离0.5—2m;人脸比对时间<0.2秒。
(8)人脸比对准确率:>99.9%;人脸比对误识率:<0.1%。
(9)支持通过APP及设备采集人脸图像。
(10)设备支持在没有用户使用时自动切换到屏保或息屏待机状态;支持物体靠近自动唤醒待机设备。
(11)考勤系统应支持多种打卡方式,可以使用人脸、指纹、方式进行组合设置。支持本地存储1000张及以上人脸库,2000枚及以上指纹。
3.服务成果:于2024年12月前完成39个村(社区)现场安装、功能调试、建立人脸考勤库服务,实现正常打卡、导出记录等功能,提供为期一年维护服务。项目实施时须充分利用村(社区)现有软、硬件设施。
(三)项目商务要求:
1.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深汕特别合作区39个村(社区)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自然日)交付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情况,在约定日期前,按照普通发票金额据实支付。(备注:采购方支付款项为财政性拨款,采购方在提交付款申请后视为已经履行付款义务。后期因采购方的财政支付审核流程等致使采购方未能按照合同之约定及时足额向供应商支付的,均不视为采购方违约。)
4.供应商必须承担产品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产品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5.报价应包含配件、安装费用、人工服务、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6.售后服务: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合理的售后服务力量;如果产品发生故障,中标人要免费排查故障并修复至原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产品。中标人提供产品的免费保修期至少1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并更换除消耗品以外的零部件,维修人员的路费、食宿等自理),保修期自最终安装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算起,由供应商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7.免费保修期内,如果产品有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坏,中标人应对产品予以维修或更换,全部服务费和更换产品或配件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免费保修期内维修或更换产品数量(配件按产品计算)达产品总量的10%,免费保修期延长1年。
8.报价方式:报价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投标价包含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价格、税费、询价范围内所有产品、安装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过程中损耗、额外材料、设计费等)、辅助设施及配件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免费保修期退运返修等其他所有费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9.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合同金额1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8日18:00期间(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zzrsjzzk2021@163.com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方式:0755-221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