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024年度活动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省委、省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以优秀文艺作品展现新时代新气象,共同唱响奋进新征程的昂扬旋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特别打造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特色文化品牌项目“深汕星期四”。为提升“深汕星期四”品牌影响力和扩大居民群众的参与度,通过开展年度系列活动和宣传推广,升级迭代“深汕星期四”2.0版本,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阵地作用,聚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以“宣”扩散,用“传”带动,多角度增加深汕宣传曝光量,为深汕的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活力,讲好“深汕”产业建设和故事,吸引人才和企业聚集,让文化的芬芳润泽深汕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展现深汕向未来的新面貌。
(二)项目技术要求
1.乙方须组建运营管理服务团队,要求团队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有一定了解,在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策划开展方面有一定经验,熟悉使用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宣传手段。乙方负责团队组成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乙方团队组成人员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统领辖区文明实践所、站、点的场馆场地,围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丰富活跃文化生活、培育践行主流价值、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五个方面,组织开展公益性质的群众创建活动、志愿服务活动。
3.乙方通过设置群众信箱、发放调查问卷、电话联系访谈等方式方法,常态化开展需求调查,形成格式规范、分类明确、内容具体的文明实践需求清单。乙方对合作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现状开展调查研究(包括现有的活动资源、参与人数、活动类型、活动频率和覆盖范围等),并出具调研报告。
4.乙方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场馆场地制定全年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总体规划,每周策划开展常态化活动1场以上、每月策划开展示范性活动1场以上,且需涵盖五种类型,全年场数不少于52场(其中将三分之一的活动场次下沉覆盖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确保每场常态化活动不低于50人。根据月份、重大节点制作不同主题的全年活动排期表。
5.乙方结合合作区的重点工作,深入挖掘本地特色文化文艺、红色文化及非遗文化等并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6.每月相对固定一天,设立文明实践活动日,在活动日当天,组织开展示范性活动。
7.乙方联合四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所、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站组织开展活动,持续推动区级优质资源下沉,并常态化邀请四镇(街道)及各单位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办文明实践活动。乙方对四镇(街道)新时代实践所、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建设工作、活动开展,协助督导培训、收集台账资料。
8.乙方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假日,线上线下开展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传统节日文明实践活动。
9.乙方设置面向中小学生的志愿服务岗,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题展厅,组织开展小小讲解员志愿服务活动。
10.乙方以月为单位,按照五种类型,每月更新活动菜单,活动菜单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现场、通过“深汕视点”“文明实践在深汕”以及同级别(或以上)宣传平台公开公示。
11.乙方通过“深汕视点”“文明实践在深汕”以及同级别(或以上)线上宣传平台及多种方式的线下宣传发布活动预告、招募参加人员。
12.乙方采用短视频、长图、H5、推文等,在“深汕视点”“文明实践在深汕”以及同级别(或以上)宣传平台,每周策划推出主题宣传2期以上,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类宣传不少于52次,视频类宣传不少于26次。积极对接国家、省、市媒体资源,在央视媒体平台发出至少1篇高质量的总结性宣传报道。每场活动需安排专人负责摄影摄像,保证照片和视频质量,活动结束后收集整理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项目结束后形成项目结项报告并做好各项资料的整理归档。
1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并配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仪器。
14.乙方负责文明实践在深汕”小程序代运营内容,包括小程序的运营维护、内容运营工作、稿件整编及发布、线上/线下推广、保证服务期间平台稳定安全等。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以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具体以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通过甲方考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4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dzb_xcxxk@szss.gov.cn
(四)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刘影夏子
联系方式:13689522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