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青龙潭电站设备拆除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青龙潭电站位于赤石镇下城村,电站为引水式开发,于1985年2月投产发电。电站拦河坝位于明热河干流上游,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9.4km²。电站自投产未进行过技术改造,现装机2台,总装机容量300kW(2×150kW),设计水头49.7m,电站目前处于停运状态。根据省、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部署及要求,该电站应于2024年完成退出。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拆除水轮机、发电机组、配电柜等设备,将设备拆除后的坑、洞回填至地面高程,并按规范要求对设备进行存放。
2.服务要求:
根据省、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部署及要求,对照青龙潭电站“一站一策”退出方案,落实退出工程措施,需拆除水轮机、发电机组、配电柜等设备,并将设备拆除后的坑、洞回填至地面高程等,满足青龙潭电站退出考核要求。
3.服务成果:
编制青龙潭电站退出工程方案,完成青龙潭电站全部退出工程措施。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至完成全部青龙潭电站退出工程措施为止。
2.付款方式:
(1)除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支付均通过项目合同中指定的甲乙双方银行账号进行。
(2)本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注:因政府支付手续程序调整,延迟支付合同款,乙方应予以理解。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满足合同约定及采购方要求(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1)合同期满,服务单位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含成果文件),由项目采购单位组织人员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依据为招标(或询价)文件、乙方投标(或报价)文件、合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3)若因服务单位引起的服务不符招标要求或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解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且具有中级或以上水利水电类工程师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1139723098@qq.com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13673699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