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包括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秸秆、尾菜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2.服务要求
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辖区受污染耕地现场排查,推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实现安全利用措施到位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维持在100%。建立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机制,对全区耕地产出初级食用农产品进行重金属含量监测,对辖区内受污染耕地实施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含量协同监测,建立全区现有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数据库,严防重金属超标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
2.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辖区河流、水库附近区域农业种植情况排查,开展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监测,建立问题清单和提供整改建议。开展宣传培训推广测土配方、有机肥还田、种植绿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
3.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持续运营农业废弃物收储运输体系。加强引导农民、农资经营门店规范做好农业废弃物回收工作,建立完善回收处理工作台账,实现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在基本农田实现全覆盖,所回收的农业废弃物均实现无害化处理,农膜回收率达85%。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巡查,禁止销售、使用不合格农膜产品。
4.推进秸秆、尾菜资源化利用:指导农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农户开展秸秆、尾菜还田,因地制宜开展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促进减排降碳,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
(三)项目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期为一年。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管理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至2024年10月1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nynchyyyj_ny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18998523766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