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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度深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项目服务采购二次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8 10:18:44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度深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的战略部署,完成市、区有关考核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区政务服务“掌上办”“指尖办”等“一网通办”建设,持续推动区级可网办事项入驻“i深圳”平台,实现“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全面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在我区数字政府建设的引领作用。现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一网通办”技术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完成“i深圳”平台接入政务服务可网办事项数量不低于100项

通过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表单自定义代码及前端H5渲染和逻辑优化,进行在线申办及用户体验优化。根据“i深圳”的接入规范,实现用户登录、事项申办条件自检、表单填写、附件上传和申办确认功能(对于使用旧表单的事项,若存在市统一制作的新表单按照市统一新表单进行替换,若不存在市统一制作的新表单,完成新表单的设计和绘制、打印模板管理、表单发布、表单测试联调、表单确认、表单上线等),并且申办成功的数据能够自动流转至深圳市一窗受理系统。对于进驻“i深圳”平台事项,构建“i深圳”平台“政务办事”政务服务专区。

2.服务要求:

(1)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符合公安部《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2240-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二级及三级系统测评指标要求和GM/T 0115-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等相关要求,完成信息系统自定义评级,对等级保护测评或商用密码应用测评不符合的信息系统应按要求完成整改,直至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核备案和项目验收。

(2)人员配置要求

在项目建设期间,安排不少于1名具有三年以上项目实施经验的项目经理驻场办公(按照区智建中心上下班时间驻点办公),并组建专门的项目组按照甲方要求开展项目实施,在项目最终验收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调换项目经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组织、管理、进度、验收计划,以及风险控制、质量控制等方案,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3)工作质量要求

1)服务单位必须接受采购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2)项目服务期内,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服务单位必须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文档和服务资料。

3.服务成果:

完成至少100个事项“条件自检、表单填写、附件上传和申办确认”等功能,并正式上线到“i深圳”APP,实现在“i深圳”APP中的在线申办功能。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提供2年免费专业技术支持服务。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按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及拨款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3.验收标准:

1.符合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i深圳”平台事项管理等规范要求;

2.满足全流程业务办理需求;

3.提供100政务服务事项接入“i深圳”的《测试报告》、《验收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及营业执照,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 21日上午9:00至2024年10月25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采:zjzx@szss.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财务:zjzx_zhglb_cw@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层

项目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1314310581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度深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