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办公场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咨询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办公场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涉及总面积约为500平方米(总匡算金额200万元内)。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对上述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的咨询和配合服务;工程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的协调管理;参与变更中新增设备材料市场询价工作;竣工验收工作。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有政府项目装修改造服务业绩。有投标人项目总监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述项目完成验收。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2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监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监理业务并交付委托人所以监理成果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8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供应商出具的成果进行验收。
(2)违约金: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征集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 30日期间(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zfhshgzj@szss.gov.cn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szbdl.com/inquiry.html),在深圳市深汕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9128303389